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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2008年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报名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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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、区卫生局,矿卫生处;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: 根据《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》和我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相关规定,2008年我市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管理。现通知有关事宜,请各单位参照执行。 一、培训对象: 全市卫生行业各类初级卫生技术人员(中医、中药专业及护师除外)。 二、培训形式及方法: 初级卫生技术人员仍采用集中报名、集中授课、集中考试的方法。培训考核合格后授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0学分,视为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合格。 三、培训费: 按照抚顺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,每人收取培训费50元。 四、报名时间及要求 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组织报名工作后,于3月17日—3月28日,到市医学会办公室报名;单位培训名单要以电子表格方式分为医疗与护理专业两部分,以方便授课。电子表格在医学会网站下载。 联系电话:3891424 联 系 人:王敏、张威 抚顺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 2008年3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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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站信息仅供参考_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主办单位:抚顺市医学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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